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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工作的緣故,最近在訪問一些人的十七歲,覺得大家的人生真是精采,我十七歲時都在幹麻呢?怎麼想也想不起來,實在貧乏得要命。
小說家L,十七歲的時候,正在讀國四班,跟人混流氓,每天到冰宮把馬子打混。國四班結束的那一天,平常看起來溫馴的同學反而比他還凶狠,聯合起來把教室砸個稀爛,倒是混流氓的他無用武之地,只從牆上偷了一罐小滅火器,走到永和橋上,丟到河水裡。看著紅色漆桶由大變小,最終隱沒在河底,賤起水花之後,沉鈍的水聲才從橋下遲遲傳上來,那時他的青春也結束了。
電影導演Lin,十七歲的時候偷家裡的錢,被父親抓到派出所,關了幾個禮拜,出來後當麵包學徒,從此自力更生。

我十七歲時到底在幹什麼?
我的人生沒有他們坎坷,幸運地考上一間台北的明星高中,我一直想像所有的同學一樣,到處聯誼、把馬子、玩樂,過淫亂又精采的生活,但因為嚴重的自卑而始終只停留在幻想的階段。
我不像學校大部分同學一樣活躍於社團、熱衷運動,我只是讀課外書,迷戀芥川龍之介以及所有病態的文學家,然後幻想。
我只有一兩個朋友,更多的時間是活在用貧乏的生活建構出來的貧乏幻想世界。
比如,公車妹妹,幻想跟一個每天坐公車碰到的女生談戀愛。
比如,隔壁班的村姑,跟我同學之間的多角戀關係。
比如,大眼妹妹,某個場合碰到的隔壁班女同學。
比如,搞gay,跟班上的同學。
春天來時,秋天來時,我的感傷特別多,整個世界像隔著濾鏡一樣,雨天、寧靜的天氣特別孤獨。
沒什麼大事,我的十七歲就過了。

十七歲時你在幹嘛?
L這樣問時,我真的愣了一下。
他媽的我那時到底在幹嘛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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