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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些日子Juliette在自己的網站寫了[輸了一個月的五年],談現在台灣男人往大陸跑後的出軌現象,接著提出了男人與女人忠貞態度的差別,她說:「一個男人能與伴侶相愛一生,並不是因為他堅貞,只是因為他幸運,強大的誘惑沒有出現在他的生命裡。而一個女人為什麼能和他的伴侶相愛一生呢?是因為她傻。」
我經常看到Juliette對於感情態度矜持保守的一面,我常常私底下訕笑,笑她的自甘為奴,一把年紀了還對愛情存有幻想(還好她現在有很好的感情伴侶)。
但她也不是存有幻想,她只是感慨,感慨我們從小所接受的那一套對愛情純真美好的信仰,居然也不過是騙小孩的童話。
很不敬地,每當看到她那煞有介事的憂傷眼神我就會想笑。
(什麼?妳還相信啊!?)

但其實,我也只不過是想藉著嘲笑來顛覆我在感情經驗的挫敗感罷了。
先否定,讓自己不會再現出同樣的愚蠢姿態,再慢慢伺機尋找肯定的可能。
誰都看得出來,我內在的小孩一直都在,然而我對真實世界的觀察,卻讓我不得不導出殘酷的結論。
我的腦長大了,我的心卻拒絕長大,這就是我的困境。下面是我在Juliette網站留言的整理,純粹狗屁,留下來只為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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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.應該說這個父權體制下,人們對與愛情與性之間的關係有兩套標準,男人對自己是一套權宜性的規範,對女人則是一套強制性的規範。
父權者為了鞏固自己的權位利益,對世界宣傳女性的那一套強制性規範,但私底下,男人自己卻有某種程度的減免。
從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就可以看出來:一個家庭裡,兒子帶女朋友回家過夜,在家長看來是正常的事,但同一個家庭,若女兒跑去男人家裡睡,或者女兒帶男朋友回家睡,就是一件羞恥的事。
在這種父權體制的觀念深植人心的社會裡,男人是被寵壞的,女人是被束縛的。男人搞搞外遇一夜情是風流,女人就是淫蕩下賤。
其實,人會受外遇吸引是正常的事,看對眼,在成熟安全的條件下上床,沒什麼好譴責。

像你說的這種例子,男人會裝模做樣感到痛苦,就是因為他同樣處在父權體制的矛盾下而不自知。
女人除了看破了男人愚笨的手腳嘲笑一番以外,也可以拋開父權體制下的愛情與性的傳統觀念了。
性與愛情雖然有交集,但它們根本上是兩回事,不必用傳統觀念把自己束縛住了。
如果我是那個男人,我就不會蠢到跟有傳統想法的女生搞到差點上床。
他會覺得自己愛上別人了,其實只是愛上新鮮感。在傳統性與愛的觀念下,他沒辦法分辨性與愛的分野,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要什麼。這就是一種惡性循環。

我也不是說男人怎樣妳就玩回去,不是叫妳以牙還牙以眼還眼,
而是我們應該拋棄過去傳統的道德包袱(被父權體制建構的),讓我們都先承認自己不是聖人。
女性主義絕對不是男人的陷阱,而是女人自主要爬出陷阱的覺醒,男人同樣被父權體制框限而不自知,女性主義要對抗的不是男人,而是在父權體制下,對其他弱勢性別取向的壓制,受壓迫者不只女人,也包括同性戀、雙性戀。
女性主義其實只是人類重新省視「性別議題」思潮的第一波,只是剛好女性是比較明顯的族群,遂暫時成為關心性別議題的人的統稱,像我這樣的男人在精神上也是個女性主義者,但我會說自己只是個關心性別議題的人。

回說性與愛的關係,在這樣一個性別多元的時代裡,傳統父權下要求單一絕對的穩固關係已經被鬆動,就像我們可以選擇愛男人或愛女人一樣,我們應該也可以選擇我只要性或只要愛,我要哪種多一點,各種組合都是可能的,也應該被尊重、被承認的。

我說愛與性分開,是在概念結構上將它們脫鉤,愛可以不必性,性可以不必愛,愛可以有性,性可以有愛,各種組合都有,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要的模式,而不必指責別人的模式就是錯的。你是怎樣的人,你就會尋找氣味相投的人。假如你遇到的不是你想要的人,那就分開而已,也不會死。

這種時代理的新道德,不是專不專一了,而是懂不懂得尊重不同選擇的人,以及實際的,懂不懂得不遺留問題,不製造對方的負擔:性的安全與成熟的態度。
懂得愛的人,自然會珍惜自己所擁有的。
只想享受性的人,只要能尊重別人的意願,也沒什麼不好。
人生是一個歷程,一個成熟的過程,你沒有走過的路永遠不要先否定它的存在。

我自己呢,我也是跟妳一樣的人,我同樣追求的是愛與性的完美結合,這兩個,我還在等一個人與我一起實現。假如最終實現不了,我走其他路就是了。沒什麼好憤怒、悲哀,當妳看清楚那麼多種人的存在時,妳就可以把某些價值與行為一笑置之,妳會懂得寬容。

所以我會說人生是一段歷程,你這個時期想這樣,另一個時期想那樣,都需要經過摸索、犯錯與成長,你才會知道自己是什麼與想要什麼。如妳這般一開始就認定某種模式,如他那般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,就是背後那一套深層的價值觀的作用。只有打破父權體制下的價值觀,讓各種被父權大傘遮蔽的可能都冒出來時,我們才能更看清楚自己是什麼,想要什麼。
但當然,打破父權不是萬靈丹,人與人之間也不會從此少了矛盾與衝突,因為人性裡的私慾是永遠化解不了的

我也想到泰麗莎與托瑪斯,像托瑪斯與薩賓那的關係多麼瀟灑,而他偏偏遇上了泰麗莎,她像個在河裡漂流的棄嬰一樣漂向他,如此脆弱。他撿起她,惻隱之心讓他想照顧她。但他真的愛她嗎?還是愛的只是自己照顧她的形象?還是不忍辜負她對他的深情?至於泰麗莎,她為什麼從一開始就認定他,為什麼愛上這個不能達到自己要求的男人?愛不了其他的男人?她愛上的是他之於她的象徵意義,如此強烈與獨特。
那是機緣使然,卻讓兩個不「適合」的人糾纏在一起。
所以愛到底是什麼?

我又想到法斯賓達的話:「愛的愈少的人權力愈大。」戀愛關係也是一種權力角力。愛得較深的人就是受宰制的一方。愛得較深的人就是對愛情關係存有純潔的夢想。當然我不是叫大家不要去跟對方比誰愛得少,而是去反省,究竟愛是什麼?愛的關係是什麼?是佔有?是分享?還有什麼可能?

妳說我沒談過戀愛,是啊,這真是我最脆弱的一點。不過,我想我之所以會遲遲不肯走入,之所以觀察盤算那麼久之後,才決定等那個人,就是因為我看清了很多東西,我知道我是什麼,我要的是什麼。
但我與她,會不會是如我想像的那樣,我也不知道。
能開花結果,很好,不能的話,我也不在意。因為我知道不管哪一條路,都是充滿荊棘。
人生呀。

妳的名言:「一個男人能與伴侶相愛一生,並不是因為他堅貞,只是因為他幸運,強大的誘惑沒有出現在他的生命裡。而一個女人為什麼能和他的伴侶相愛一生呢?是因為她傻。」
說得真的太好了。
但妳說的只是父權體制下異性戀關係的一種普遍現象。
璩美鳳的事件還記得嗎?她面對性的誘惑(無論是她自發或對方主動),就直接去做了。那個有婦之夫跟她一度春宵,兩相情願,礙著誰了?對他們來說,那不過是一場遊戲一場運動,究竟礙著誰了?遊戲結束,嘴巴擦乾淨,她回去當她的議員,他回去做他的老公,只要能把角色功能做好就好,這麼一點點遊戲有必要被批打成這樣嗎?
或許妳要問了,將來你老婆出去偷吃,你會有什麼感覺。
感覺當然不好。但只要她不讓我知道,只要她還認定我們才是在生命中最速配的,我就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。因為我自己也沒有把握在面對「強大的誘惑」時能當柳下惠,那又怎能要求別人呢?
重點是認定,我跟妳一起生活是最舒適、最安全,最能分享彼此,所以我們要繼續在一起。
至於那些小小的遊戲,假如真的遇上了更適合的軌道,那就去吧,只怕你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而已。
我要的,只是一個在生活中分享的伴,精神的伴。這些角色,很多朋友都能分擔。至於戀人的重要功能:性與肉體的安慰,老實說我沒那麼在乎,看A片打手槍還挺自在的。所以我可以等,等那個生活的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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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ulanad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