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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號,因為ANGIE來的緣故,酗黨在台北小聚,晚餐後到KTV唱歌唱到天亮,俺從頭到尾精力旺盛hight翻天,證明俺果然是本系第一ㄞ歌天王。

14號,ANGIE到家小住,晚上她提議去喝酒。
酗黨裡只有我們兩個才是名副其實的酒鬼。
幾年前去韓國慶州旅遊時,我們一群人住在旅館裡,買了許多清露燒酒,說好要狂醉一夜,結果還是只有我喝到發酒瘋被抬著回房,以及K在廁所裡吐到不省人事,被其他清醒的人救了出來。
年少的輕狂哪。

昨晚我們雖都沒說,卻有同樣的默契,要他媽的再輕狂一次。
我們到了師大路,我優秀的表哥J帶我們到附近一家小酒館,點了一瓶加州紅酒和一瓶金牌台啤,跟J很久沒有好好的聊天,以前把他當神一樣尊敬,沒想到他現在因為感情因素也步入魔道,他現在的偶像是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》的托馬斯,碰巧他也是位外科醫生。

凌晨兩點與J分手,他白天要上班。
我與ANGIE到附近續攤,但所有的店都只開到三點。
在某家店喝到打烊,走出來是冷冷清清的羅斯福路。
繼續喝吧? 繼續喝。
到哪? 到學校裡喝。
我們買了一袋黑啤酒,沿著羅斯福路,回到我們的母校。
椰林大道,走到底。
總圖前的大理石階,「圖書館」石碑旁,原來的活動中心變成燈火通明的全家便利商店。
喝。
來喝。
有流星耶。
對耶。
喝。
我要抽煙。
別抽太多。
喝。
這裡沒廁所,俺到樹叢裡撒泡尿。
喝。
再喝。
糟,又想尿了,再來一泡。
喝。

然後,我們在平台上躺著睡著了。

夜色中,我聽到遠處走來一群嘻嘻哈哈的男女。
咦,圖書館前面怎麼有垃圾。
白痴,那是人啦。
當下我傻傻地笑了起來。
天亮了。

我說ANGIE,該走了,看要再去喝還是回去睡覺,繼續待在這裡可能會被丟掉。
再去外面喝吧。
ANGIE牽引著我的手,因為我已經走不穩了。
凌晨五點半,沒有店家開,捷運開始營運。
回去吧,今天夠開心了。

我們上了捷運。
我牽了她的手。
她靠了我的肩。
僅僅都是一下。
回到家,道聲晚安,暫別輕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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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ulanad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